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济宁市任城区委编办“优服务 强规范 严监管” 全面提升事业单位履职能力
发布日期:2025-10-13 13:44 信息来源:济宁市机构编制网 浏览次数:

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,济宁市任城区委编办坚持“优服务、强规范、严监管”三策并举,扎实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监管服务工作,全面提升事业单位履职服务能力。


一、以优质服务为“本”,促进办事效能再提升。一是优化登记业务办理。落实“高效办成一件事”要求,编印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业务“一本通”》,详细拆分事业单位设立、变更、注销等业务事项办事依据、申报材料、办理流程等,配套录制演示视频,制作文档模板,方便事业单位“套公式”进行业务申报,有效解决因人员变动造成的不会办、不熟练等问题。二是优化年报公示工作。制定《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标准化填报指南》,逐项列清填写示范标准,坚持“线上多沟通、办事零跑腿”,利用山东通、微信、电话等渠道提供“一对一”指导解疑,确保全区158家事业单位法人及时、全面、准确进行年报公示。三是优化电子证照应用。深化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照应用,核准事业单位设立、变更登记后同步核发电子证照,依托“爱山东”政务服务平台,积极对接大数据、行政审批、公安、社保、医保等部门,合力推动在公章刻制、社保医保缴费等领域“亮证即办”,实现业务优办简办快办。


二、以规范管理为“纲”,实现登记水平再提升。一是建立动态管理台账。结合机构改革、机构编制事项调整、领导干部调整等实时更新法人登记管理台账,加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与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交叉比对,全面梳理排查应登未登、应变未变、应销未销单位底数,通过发函提醒、限期督办等方式,督促相关事业单位及时办理登记业务。二是规范登记档案管理。依托省事业单位监管信息系统,业务办结同步进行登记材料归档,建立电子档案信息库,创建数字化目录索引,同步对线下纸质档案进行整理,补全缺失资料,规范编排装订,确保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保持一致,提升档案管理规范化水平。三是加强印章闭环管理。明确印章刻制、更换、补刻、收缴等具体办理条件、所需材料,督促各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印章使用登记制度,实行专人专管,确保印章管理规范化、制度化。对事业单位名称变更、注销和不规范的印章进行收缴、封存,实行专人负责、专柜保管,形成印章管理闭环。


三、以严格监管为“要”,推动履职能力再提升。一是强化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。在全区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中以不低于10%的比例随机抽取12家事业单位,按照“领导带队、人员交叉”原则组建检查组,开展机构编制、职能运行、登记事项等方面综合检查,形成“一单位一记录”,现场指出问题,明确整改方向,整改率100%。二是强化法人年报监管。严格审查年报业务开展、资产损益等情况,全面了解事业单位职责履行情况、发展趋势,对职能萎缩或工作任务不饱满的适时优化调整机构编制,对净资产变动幅度超过20%的详细问询核实,并督促变更开办资金。通过开展高质量的年度报告工作,有效激活事业单位高效履职“神经末梢”。三是强化法人信用监管。制定《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办法》,构建法人监督、遵纪守法、公益服务、行政奖励“四位一体”评价体系,依托信用数字化平台归集分散在各职能部门的碎片化信用信息,综合测算各单位信用积分,差异匹配A+、A、B、C、D 5个信用等级,分级落实绩效考核、评选表彰、业务办理等方面奖惩政策,促进事业单位规范履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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