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山市实行“市直管镇”的扁平化管理体制,直接下辖23个镇街,因地制宜下放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。
一是聚焦区域协同,旗帜鲜明地“统”。全面统筹涉及全市“一盘棋”的事权,明确市财政投资项目等一律不下放。加强市级对宏观管理职权的统筹力度,建立全市用地资源配置等市级统筹管理机制。优化统筹机构职能,在开发区统一设置经济发展、规划建设等部门,被统筹街道聚焦“抓党建、抓治理、抓服务”主责主业。优化市镇自然资源管理体制,将全市23个镇街划分成5个片区设置自然资源片区管理机构,统筹区域规划和产业布局。
二是聚焦扩权赋能,积极稳妥地“放”。把直接面向基层、量大面广、基层迫切需要、含金量高的经济管理权限下放镇街,全面压减行政审批事项的流转环节和办理周期。按照审批便民化、“马上办”“就近办”等主题服务要求,下放直接面向群众、就近办理更为方便的事权。
三是聚焦基层减负,科学合理地“收”。一次性上收专业性、技术性较强,但镇街承接能力不足的事权58项,上收低频使用、由市级集中行使成本更低的事权达316项。全面实施权责匹配,实行“谁审批谁负责”,将一些审批权在市级、执法权在镇街的“权责不一致”的事权上收。